陳家祠片區景觀及基礎設施整治項目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詢比公告
為更好地擇優選取陳家祠片區景觀及基礎設施整治項目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單位,現廣州市荔灣區城市更新建設項目管理中心進行公開詢比,在報名并符合要求的企業內選取承辦單位,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人報名參加。
一.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陳家祠片區景觀及基礎設施整治項目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
1.2項目概況: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東下沉廣場改造、唐銘廣場及五行科技創意園沿線界面整治、荔灣路-中山七路-康王北路沿線界面及市政公共空間整治、西廣場環境 整治(北至陳家祠道,南至中山七路,西至陳氏書院廣場,東至陳家祠廣場)、中山七路人行過街天橋改造等內容。
1.3項目地址:廣州市荔灣區。
1.4服務期:從簽訂合同起至完成全部檢測項目、出具檢測報告并驗收為止。
二.檢測、鑒定內容和要求
2.1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
2.1.1第三方檢驗監測,技術服務范圍和內容: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監督部門要求的,由業主指定的具有質量監控作用的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等項目,以及為工程驗收提供依據的檢測項目服務范圍除以上工程檢測、試驗工作外,還包括:
2.1.1.1與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工作的協調,申報檢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檢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
2.1.1.2在進行檢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2.1.1.3檢測數據的有關信息通過連接系統進行傳輸報送。
2.1.2服務周期:從中選單位進場至本項目順利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且所有服務項目完成時止,服務周期必須滿足實際施工要求。進場日期以發包人通知時間為準。
2.2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
2.2.1人行天橋鑒定檢測工作內容
本次對鋼筋混凝土墩柱、板和鋼結構梁尺寸及材料強度檢測等采用計數檢測,根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19)第3.3.10條和《鋼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621-2010)第3.4.4條的規定,既有建筑結構計數檢測中,檢測批的最小樣本容量不宜小于表1的限定值;本次檢測對構件的材料強度采用計量檢測,具體檢測依據相關材料檢測規范。檢測數量根據本次檢測結果或實際情況需求,可能增加數量或項目。
表1 既有建筑結構抽樣檢測的最小樣本容量
檢測批的容量 | 檢測類別和樣本最小容量 | ||
A | B | C | |
2-8 | 2 | 2 | 3 |
9-15 | 2 | 3 | 5 |
16-25 | 3 | 5 | 8 |
26-50 | 5 | 8 | 13 |
51-90 | 5 | 13 | 20 |
91-150 | 8 | 20 | 32 |
151-280 | 13 | 32 | 50 |
281-500 | 20 | 50 | 80 |
501-1200 | 32 | 80 | 125 |
1201-3200 | 50 | 125 | 200 |
3201-10000 | 80 | 200 | 315 |
注:檢測類別A適用于一般施工質量的檢測,檢測類別B使用于結構質量或性能的檢測,檢測類別C使用于結構質量或性能的嚴格檢測或復檢。根據該工程特點,本次檢測類別B類。 |
2.2.1.1截面尺寸檢測
本項目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主要采用方柱、鋼箱梁等,檢測內容主要包括構件直徑、截面尺寸和壁厚。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2019)第3.3.13條的C類檢測確定檢測數量。
2.2.1.2材料強度檢測
根據設計圖紙,本項目墩柱、樓板、梯板采用30#砼,采用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墩柱、板的混凝土強度,不能鉆芯的部位改為回彈法檢測;抽檢數量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2019)第3.3.10條C類確定
2.2.1.3涂層厚度檢測
本項目檢測內容:采用涂層測厚儀檢測構件涂層總厚度,抽檢數量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2019)第3.3.10條B類確定
2.2.1.4 鋼結構焊縫檢測
本項目檢測內容:采用超聲波探傷檢測構件連接焊縫質量,抽檢數量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2019)第3.3.10條B類確定
2.2.1.5混凝土構件鋼筋配置及保護層厚度檢測
根據設計圖紙,本項目抽檢墩柱、樓板、梯板的鋼筋配置及保護層厚度。抽檢數量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2019)第3.3.10條B類確定,
2.2.1.6建筑物外觀質量普查
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對天橋可視范圍內的梁、板、柱及連接節點進行外觀質量進行普查,1、采用目視法結合尺量,復核現結構是否與設計圖紙一致;2、全面檢查和記錄該人行天橋承重結構構件及圍護構件的完損情況,包括鋼構件的焊縫質量檢測、防火及防腐涂層檢測、銹蝕與截面損失、鋼構件的連接節點、支座部件、伸縮裝置;混凝土構件的裂縫檢查、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完好情況檢查及鋼筋銹蝕情況檢查。鋼結構構件的損傷主要包括:①鋼結構桿件外觀缺損及表面損壞檢查:檢查構件是否有斷裂、銹蝕整體彎曲變形、局部凹凸變形、切口、燒傷等;②焊縫外觀缺損及表面損壞檢查:鋼結構構件節點連接焊縫是否有裂紋、咬邊、表面夾渣,焊縫是否飽滿、表面有無氣泡和銹蝕程度;③對鋼結構支座進行檢查,檢查支座是否有滑移變形、開裂現象,觀察連接板是否有變形,彎曲、裂紋、銹蝕等缺損情況;3、對裂縫、結構變形(含支座位移)及橋面鋪裝層進行檢測。
2.2.1.7目的:了解天橋的結構安全性能,為后續改造提供依據,對本項目現狀情況進行檢測鑒定。
2.2.2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2.2.2.1查閱圖紙資料,包括:巖土工程勘察報告、設計計算書、設計變更記錄、施工圖、施工及施工記錄、竣工圖、竣工質檢及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驗收文件、定點觀測記錄、事故處理報告、維修記錄、歷次加固改造圖紙等;
2.2.2.2考察現場,按資料核對實物現狀,調查建筑物實際使用重要條件和內外環境、查看已發現的問題、聽取有關人員的意見等;
2.2.2.3填寫初步調查表,包括記錄房屋的結構類型、層數、房屋的使用材料,記錄房屋建筑年代、朝向、面積;
2.2.2.4變形檢測鑒定:依據《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T8-2016)之規定,采用線錘對圍墻的垂直度進行檢測,評定房屋地基基礎是否有不均勻沉降;
2.2.2.5用鋼卷尺或紅外線測距儀對房屋的結構布置、軸線尺寸、高度進行檢測,繪出平面圖;
2.2.2.6現狀檢測鑒定:現場檢查各承重構件、非承重構件及圍護系統的損壞、位移、裂縫、構造等;
2.2.2.7用鋼卷尺檢測結構柱、梁、板截面尺寸和墻體厚度,繪制每棟房屋的結構平面圖;
2.2.2.8按規范要求,采用鉆芯取樣檢測柱、梁、板的混凝土強度和保護層厚度,并依據《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JGJT-384 2016)對混凝土強度值進行評定;
2.2.2.9按規范要求,采用磁感應鋼筋探測儀結合破損法(鑿除鋼筋保護層)檢測柱、梁、板的鋼筋分布、間距、直徑及保護層厚度;
2.2.2.10采用回彈法檢測承重墻磚塊的強度;采用砂漿貫入儀檢測承重墻的砂漿的強度;
2.2.2.11檢測混凝土構件的碳化深度;
2.2.2.12開挖基礎,檢查基礎的類別、基礎的埋深和尺寸;
2.2.2.13根據現場檢測數據,采用PKPM設計軟件建模驗算、分析數據、評級、編制出具《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報告》。
2.2.2.14了解上述房屋現時安全情況和房屋結構現有質量,以便為日后安全使用和改造加固提供準確、科學、及時的技術參數。并根據相應的檢查、檢測數據進行承載力復算,以確定上述房屋結構的安全性能。
2.2.3鑒定主要依據:
1)《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19)
2)《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
3)《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
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5)《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JGJT-384-2016)
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24年版)
7)《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 152-2019)
8)《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9)《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16)
10)《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
11)《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GB55021-2021)
12)《工程結構通用規范》(GB 55001-2021)
13)《鋼結構通用規范》(GB 55006-2021)
14)《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2015)
15)《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
16)《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19)
17)《鋼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621-2010)
18)《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24)
19)《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12)
20)《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2017)
21)《鋼結構焊接規范》(GB50661-2011)
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2024年版)》(GB50011-2010)
23)甲方提供的建筑結構設計圖等有關建設圖紙資料,現場實地勘察的有關數據。
注:以上標準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為準。
2.3服務周期:總工期為自甲方書面通知進場鑒定之日起15個日歷天。
2.4其他要求:如本項目因政策、有關部門決策等原因暫?;蛘叨唐趦炔粚嵤员竞贤炗喼掌鹑陜榷紵o法實施相關檢驗監測、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工作的,則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以合同相關約定為準。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3.1報價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市場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3.2報價人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證書),且在有效期內。若為聯合體報價,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
3.3報價人具備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若為聯合體報價,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
3.4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單位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市屬區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鑒定有效備案。若為聯合體報價,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
3.5報價人近二年(從2023年1月1日起至遞交報價截止時間止)未因以往檢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
3.6報價人(聯合體報價的,指聯合體主辦方)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3.7本項目接受不超過由兩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報價。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若為聯合體報價,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
注:參與本次詢比報價單位資格條件的認證檢測范圍須覆蓋本次詢比的服務內容。
四.詢比代理服務費及成交通知書的交付
本次的詢比代理服務費人民幣1450元(大寫:壹仟肆佰伍拾元整)由中選單位在收取成交通知書時一次性支付給詢比代理服務機構。
五.報價及結算方式
5.1最高報價限價:人民403208.96元(大寫:肆拾萬叁仟貳佰零捌元玖角陸分);其中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費用:359928.96元,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費用:43280.00元。
5.2報價要求:報價人根據詢比文件要求以及企業自身情況填寫報價及下浮率,總報價、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費、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費、第三方檢驗監測服務綜合單價、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綜合單價的下浮率須一致,否則為無效報價。有效報價下浮率為0.00%-10.00%。
5.3結算方式:按實結算,項目需檢測的工程量必須征得相關部門及建設單位的書面確認。
5.4(1)第三方檢測項目、人行天橋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抗震性能鑒定的單價收費標準:單價收費標準:參考粵建檢協[2015]8號文 《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檢測收費指導價》的檢測收費標準結合市場實際情況計取。(2)包括本次報價過程中產生的及履行本項目合同(如果中選)所需的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稅等可預見費用和不可預見服務風險費用等所有費用。
5.5結算需經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單位審核后報甲方審定。結算金額=實際檢測數量*中選單價+詢比文件清單外的實際檢測數量*文件單價*(1-20.00%)*(1-下浮率)。
5.6最終結算單價按相關部門(或政府最新有關規定)審定為準。本項目按實結算,若結算價超合同價,則按合同價結算。
具體結算方式以合同約定為準。
六.詢比文件的獲取和公告時間
1.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日,登錄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詢比文件。
2.詢比公告發布時間:
發布詢比公告開始日期(含本日)為:2025年7月30日;
發布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為:2025年8月3日。
七.報價文件的遞交時間和遞交地點:
由報價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在2025年8月4日上午 9:30—11:30 遞交至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122號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詢比人不承擔報價人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生的任何費用。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詢比活動,報價人無條件服從,因報價活動產生的費用報價人自行負責。
九.詢比人將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上發布中選結果,中選公示期為1天。
十.廣州市荔灣區城市更新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對公告及詢比文件有最終解釋權。
十一.聯系方式:
詢比單位:廣州市荔灣區城市更新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 鄭工
聯系電話: 020-81812810
詢比代理單位: 成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李工
聯系電話: 17868146428
廣州市荔灣區城市更新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0日